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勒斯坦国政府关于互免持外交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2024年1月2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护照的公民和巴勒斯坦国持有效的巴勒斯坦国外交护照的公民,在缔约另一方入境、过境、停留或者出境,自入境之日起不超过30日的,免办签证。